政府補助大型車裝視野補助系統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109年起,為讓路上行人更安全,所有大型車的定檢,都要檢查有沒有裝視野輔助系統,也就是要裝更多攝影鏡頭、雷達警示和近側鏡,讓駕駛更能掌握車外狀況,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表示,政府為鼓勵大型車輛車主加裝視野輔助系統,到今年12月31日止須完成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使用中大型車輛,凡裝設2顆鏡頭與1台螢幕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每輛補助4000元;裝設照地鏡與右側雷達警示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每輛補助1000元。

楊財惠說,本次申辦不採登記抽籤制,車主安裝好相關設備後,逕送件至車籍所屬監理機關提出申請,依申請先後順序分配補助,申請經費如超過補助期間或總經費時,就不再提供補助,建議各車主盡早規畫安裝時程,以免申辦補助逾期。

申請對象:使用中大型車輛未曾受補助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者(不含政府機關及國營單位所屬大型車輛、申請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中午12時止。受理機關:向車籍所屬監理機關申請,高雄市區監理所 07-3613161#108 劉小姐、張先生。旗山監理站 07-6613711#106 王小姐。

申請文件:1.使用中大型車輛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經費申請表。2.出具實際購置設備費用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正本。3.檢附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後照片共4張:車輛正面含清楚車牌一張、左右鏡頭各一張、車內螢幕一張。4.電匯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應與行照車主相同)。

圖說 政府鼓勵大型車輛車主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今年12月31日止須完成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使用中大型車輛可獲補助。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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