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澄清 「类台湾清冠一号」非专案核准制造处方药品

【记者千翼报导/图 : 顺天堂官网】

卫生福利部为提供COVID-19确诊个案即时获得中医医疗照护,自4月18日起提供居家照护确诊个案公费「台湾清冠一号」,治疗新冠肺炎无症状或轻症者,降低转重症之风险。

鉴于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温,出现「台湾清冠一号」药品供需失衡现象,据日前调查8家专案核准制造生产「台湾清冠一号」之GMP中药厂均已积极投入生产中,6月10日前约可提供37,100人份(以1人份为疗程10日量);倘以单日确诊数5万人估算目前约3%需求药品量及轻症者(Omicron)采以5日服药天数,37,100人份药量可扩及供应48天。

卫福部并订于5月11日下午召开「中药厂专案核准制造『台湾清冠一号』药品之供货调度情形沟通会议」,邀集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及8家药厂共同研商该药品供需因应配合事宜,并非媒体错误报导为讨论「类清冠一号」的浓缩制剂相关成分与授权生产。

卫福部重申,因应疫情需要,依药事法第48条之2规定,核准8家中药厂于国内专案制造「台湾清冠一号」,药品类别为中医师处方用药,须由中医师诊断开立处方后服用治疗。该药品并非预防保健使用,呼吁民众不要自行购买来路不明宣称清冠一号之中药方,以免误服导致身体伤害,并请把药品资源让确诊病人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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