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同意亚泥新城山矿场继续开发 经济部:乐见原民权益与产业发展取得共识

【记者千翼报导/图片来源:地球公民基金会】

经济部发布新闻稿表示,部落同意亚泥新城山矿产继续开发,经济部乐见原民权益与产业发展取得共识。

亚泥新城山矿场依据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办理部落咨商,经玻士岸部落2月12日投票同意亚泥公司继续于当地进行开发,经济部表示本案为部落与产业共存共荣典范,社会关注当地原住民族权益保障议题已有阶段性结果,感谢当地部落族人愿意协助国家基础产业,并请亚泥公司以此和解互信为基础履行承诺与当地族人建立长期友善关系。

经济部强调亚泥新城山矿场继续开发案,除借由原基法利益分享机制取得共识外,并落实部落自主的精神,亦符合最高行政法院110年9月16日判决「亚泥展限案应践行原基法第21条咨商同意」意旨。并已推动既有矿业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办理原民沟通说明,其中35矿已启动「原住民咨商同意或部落沟通说明会」,已获致初步成果,经济部将持续配合原民主管机关推动部落自主与产业发展共存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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