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之產品範圍

【記者戴金倪報導】

市面上手搖飲料五花八門,但想知道有沒有「咖啡因」跟含量對消費者而言是難事一件。食藥署表示,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之標示訊息,將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之產品範圍,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食藥署昨公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表示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之產品範圍,由「咖啡飲料」修正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該杯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
二、新增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短陣圖碼)或其他電子化方式,作為可標示方法之一。食藥署表示,業者若未依上述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同時,食藥署鼓勵業者主動標示相關之醒語,如避免過量攝取咖啡因飲料、請適量飲用咖啡因飲料或其他等同字義之醒語,隨時提醒消費者選購飲料時之參考。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