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錯丟殘留輻射灰渣 台電:無超標廢棄物外流

屏東縣2018年2月針對台灣核三廠內非放射性廢棄物掩埋場進行採樣化驗,結果一切符合規定,但近日卻傳出後續化驗檢測到放射性超標情況。屏東縣政府否認廠方“已告知”的說法,稱對相關檢測報告並不知情,將盡快召開監督小組會議,重新啟動監督及防範機制。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副局長陳文泉說,核三廠產生的灰渣會有輻射殘餘,依規定量測輻射值要符合標準才可送至掩埋場掩埋,否則應貯放在密閉倉庫,等到灰渣輻射衰退符合標準才放行,但台電作業人員沒有以2004就訂定的鈷-60放行標準80貝克來處理,仍以1997年暫訂標準的300貝克檢視,導致超標。
原能會指,由於掩埋場仍位於核三廠輻射作業場所的監測區中,掩埋場內的逕流水及滲入水都收集至集水池,不會對廠外環境與民眾造成不良影響,但原能會仍對台電開立情節屬輕微的四級違規單,並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台電表示,該起事件,更無媒體聳動報導會有誘發民眾血癌情事,請民眾放心。

台電表示,已依原能會新的放行標準修改作業程序,並確實執行,為廢棄物輻射安全做嚴格把關。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