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對於暫緩修法原因,她說,由於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
林鄭月娥下午3時在香港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宣布以上消息。她說,立法會將不會審議逃犯條例草案,港府會重新就修訂進行溝通工作,不設時限。
據官方香港電台,林鄭月娥解釋,暫緩決定是因為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陳同佳,因此修例的迫切性已不存在。
不過,有媒體在記者會提問說,台灣官方至少在5月9日就已表明不接受以目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方式移交陳同佳,為何林鄭月娥卻遲至今天才宣布暫緩。
林鄭月娥回答說,台灣、國際間和香港社會過去一段時間,都對逃犯條例草案發表了意見,但港府不是每聽到一個意見,就大幅改變政府政策。
她表示,過去一星期看到的形勢讓人擔憂和痛心,香港社會需要回到平靜。
去年2月,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後,士林地檢署及法務部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
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在未正式諮詢公眾的情況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港府可採「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台灣、中國大陸和澳門移交逃犯的要求。
由於憂心北京藉此引渡政治犯或違反中共言論尺度者至中國大陸受審,逃犯條例草案提出後爭議巨大,日前更爆發百萬人抗議大遊行和「反送中」示威活動。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