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申請鑑界差距極為離譜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林務局旗山事業區第44林班國有林地出租造林契約過期,林管處旗山工作站44林班管理員通知承租人提出續約申請,與該林班班長到現場勘查2次後不了了之,日前發文通知旗尾段67、67-1地號地主鑑界,7月7日鑑界時告知地主,因其鄰地68、68-4衛星空拍發現地圖與之前不同,林管處因而重測附近幾塊地釐清地界,重測結果與近幾年測量差距甚大,疑似官佔民地,引起地主強烈質疑群起抗爭。

據了解,旗尾段68、68-4號地主104年因拍賣土地和興建大象法光寺等必要性,陸續申請測量附近土地3次,旗尾段67號地主也於105年2月2日申請複丈,前後4次界址差距不大,但此次林務局申請鑑界,旗尾段67號土地與44林班169地號界址,一處界樁竟與105年申請複丈界址差300公分,另一處界樁差213公分;與67-1地號原測界址一處竟差565公分,另一處差356公分,差距實在極為離譜!

旗尾段67-1地號的建築用地,是地主於民國72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購,當時國有財產局官員明確表示,申購範圍須以原有建物為丈量基準,是故地主一直保留原有建物牆壁不敢拆除,以留供日後或許地界有爭議時為憑證,且林管處旗山工作站於104年7月28日44林班169地號承租人申請承租權轉讓時,曾持有現存於旗山工作站的衛星航照圖前往現勘,該圖於本次林務局申請測量前也曾帶來現勘,圖像顯示正如72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購時所測量一般,為何此次測量地界會與該圖像不符?

據了解,以往測量誤差1公尺為容許範圍內,現在衛星定位電子測量儀誤差範圍縮小約50公分,像此次測量與之前測量4處界址分別相差565公分、300公分、300公分、213公分,實屬離譜至極!據訪問專家指稱,衛星定位儀是以SHF以上的超高頻直接波傳訊,太厚的雲層會造成折射等偏差,測量當日除了雲層低厚,更因下大雨唯恐損壞衛星定位儀而停止後來尚未測量的地界。

當地地主籲請下次重測時避免陰雨天氣,以免因雲層太厚影響準確度,以旗尾段67號土地狹長地形,長度70餘公尺乘以3公尺,損失約210平方公尺,私有地主經常為了隔鄰地界相差幾公分等問題爭議不休,更何況林務局如與民爭地,且還高達二百多平方公尺,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圖說 旗尾段67號土地與44林班169地號界址,一處界樁竟與105年申請複丈界址差300公分,差距實在極為離譜!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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