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灣人均消費26.6萬元新台幣

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顯示,2018年全台平均每戶家庭消費支出81.1萬元(新台幣,下同),折算平均每人消費26.6萬元,較2017年增長0.6%。

主計總處日前公佈統計顯示,去年台灣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03.6萬元,較2017年增加17363元。

統計還顯示,去年台灣家庭中,彩色電視機、行動電話及冷暖氣機普及率較高,分別達98.8%、95.2%和94.1%;除濕機和數位相機普及率則相對較低,分別為37 %和19.5%。

與2008年相比,普及率提高最明顯的為使用電腦或其他設備連網,其比例增加了23.1個百分點。數位相機普及率則大幅縮減29個百分點。此外,電話機、家庭電腦普及率分別減少6.4及2.5個百分點。

主計總處稱,觀察長期趨勢,人均消費年增率大致與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年增率走勢相近。但從2000年以來,逐年增幅都低於5%。

該統計部門4日公佈另一項統計顯示,去年台灣人均保費支出15.6萬元,同比增長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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