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9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表示,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

講話中,林鄭月娥提出了「四大行動」。

除撤回條例草案外,還包括:委任兩名新成員進入監警會,支持其工作;政府官員走進社區與市民對話;與各界領袖對話,探討深層次問題。

林鄭月娥還表示,5日將與傳媒見面答問。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導,香港特區政府今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使香港可與尚無長期司法互助安排的司法管轄區展開個案合作。

修例旨在處理有關香港居民涉嫌在台灣殺人案件的移交審判問題,同時堵塞香港現有法律制度的漏洞。

6月15日,林鄭月娥宣布,香港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說和聆聽更多不同的意見。她強調,特區政府以開放態度全面聆聽社會對於條例草案的意見。

同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發表談話,對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宣布的暫緩修例工作的決定表示支持、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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