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查核 抽查12件5件不合格

為防範中國大陸香菇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行政院積極推動「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自本(108)年11月起至109年1月17日止,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同辦理。首次查核行動已於11月8日在臺北市迪化街商圈啟動,針對南北貨業者販售之散裝香菇進行查核,計查核5家,合計抽查12件,其中5件疑似大陸香菇經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結果揭露如下:2件標示「埔里冬菇」鑑定結果性狀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1件標示「臺灣香菇」鑑定結果性狀與日本、韓國香菇樣本相符,2件標示「韓國花菇」鑑定結果性狀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鑑定結果已函復臺北市政府將由衛生單位依法裁處。
農糧署表示,相關鑑定結果,該署已於12月9日函復臺北市政府,並副知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食藥署、消保處及財政部關務署,其中標示臺灣產地,經鑑定非屬臺灣產香菇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查處,並依同法第45條裁罰;標示國外產地者(如韓國)則由地方農業機關將鑑定報告、抽驗單影本移送關務署查證其產地,如經查證產地與標示不符,則由衛生機關依前開法令查處。
農糧署指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刻正積極辦理,相關抽查香菇樣本陸續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中,該署將全力配合香菇鑑定工作,以杜絕中國香菇混充臺灣香菇出售之歪風,並呼籲國人選購香菇時,務必認定產銷履歷標章及臺灣香菇標章之國產香菇產品,以享用到最優質安心的國產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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