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放無薪假每月薪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針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於電視辯論會中再次提及「無薪假給6成薪」的構想,勞動部鄭重澄清,即便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但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部指出,韓國瑜市長及其國政顧問團曾多次提出「無薪假勞工沒錢領,要修改《就業保險法》,由保險支付6成薪」的構想,顯然是對於現行制度不瞭解,且有可能誤導雇主違反法令。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即便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但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月薪30,000元的勞工為例,若只領6成薪,就只有18,000元,遠低於基本工資。「無薪假給6成薪」這種不成熟的構想,反而會對許多勞工朋友造成傷害。

此外,工資本應由雇主給付,若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時,就改由就業保險支付6成薪,等於是要全體被保險人來替縮減工時的雇主給付工資,毫無正當性可言。

韓國瑜市長也提及「勞退自提」的構想,勞動部表示,現行勞退新制已有勞工可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提退休金的規定。韓國瑜市長所提出,月薪3萬以下的勞工自提3%,政府也相對提3%,若以目前月薪3萬元以下約320萬人來估算,初估每年政府須準備345億元的預算,財源該從何而來?會不會又淪為「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餅?

勞動部期盼,對於勞動政策的討論,能夠先瞭解現行制度,並評估新構想之可行性。否則,若以錯誤的資訊,草率喊出不成熟的構想,並非勞工朋友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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