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券使用期限到二月底 经济部呼吁持有民众尽快使用

经济部配合交通部观光局「扩大国旅秋冬游」旅游补助方案发送200元夜市抵用券已接近尾声,旅宿业者发放夜市券已于109年1月31日截止,使用期限则可持续使用到2月底,让大家有充分的时间使用,在最后一个月带动另一波夜市券消费高潮。

经济部中部办公室郭坤明主任表示,本次推动的夜市抵用券获得许多夜市摊商及消费者的欢迎及支持,截至2月5日止全台夜市抵用券发放数1,032万张,已回收达578万张,估计带动8亿6千多万元商机,尤其在南部及东部等重点区域,更创造可观的旅游住宿及消费效益,回收率最高的前5名夜市依序是花莲东大门夜市、高雄六合夜市、台南花园夜市、台中逢甲观光夜市及嘉义市文化路夜市。

目前仍有许多夜市为抢攻民众手中尚未使用的夜市券亿元商机而各出奇招,如在夜市入口处悬挂明显使用布条或电子看板,让民众一眼就可以辨认适用夜市券;部分摊商提供使用夜市券优惠促销,如使用满佰送饮料或小菜、一次使用四张即可享打8折优惠或是份量加大等,吸引民众前来加码使用夜市券,刺激额外消费。

经济部呼吁,现在手上还持有夜市抵用劵的民众,把握最后时间到配合的夜市消费,逾期夜市券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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