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券使用期限到二月底 經濟部呼籲持有民眾儘快使用

經濟部配合交通部觀光局「擴大國旅秋冬遊」旅遊補助方案發送200元夜市抵用券已接近尾聲,旅宿業者發放夜市券已於109年1月31日截止,使用期限則可持續使用到2月底,讓大家有充分的時間使用,在最後一個月帶動另一波夜市券消費高潮。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郭坤明主任表示,本次推動的夜市抵用券獲得許多夜市攤商及消費者的歡迎及支持,截至2月5日止全台夜市抵用券發放數1,032萬張,已回收達578萬張,估計帶動8億6千多萬元商機,尤其在南部及東部等重點區域,更創造可觀的旅遊住宿及消費效益,回收率最高的前5名夜市依序是花蓮東大門夜市、高雄六合夜市、臺南花園夜市、臺中逢甲觀光夜市及嘉義市文化路夜市。

目前仍有許多夜市為搶攻民眾手中尚未使用的夜市券億元商機而各出奇招,如在夜市入口處懸掛明顯使用布條或電子看板,讓民眾一眼就可以辨認適用夜市券;部分攤商提供使用夜市券優惠促銷,如使用滿佰送飲料或小菜、一次使用四張即可享打8折優惠或是份量加大等,吸引民眾前來加碼使用夜市券,刺激額外消費。

經濟部呼籲,現在手上還持有夜市抵用劵的民眾,把握最後時間到配合的夜市消費,逾期夜市券即作廢。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