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息「无条件进法」 金管会要求退款

据中央社报导,金管会金检报告指出,去年发现有部分银行超收民众信用卡循环利息,包括以无条件进位法计息、分期未缴足额及跨年度新增消费款皆从入帐日计息等违规状况,要求更改资讯系统,并退还多收的利息。

报导指出,国人爱刷卡,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最新统计,今年1月信用卡刷卡签帐金额约新台币2731亿元,但信用卡循环信用余额就有1134亿元,平均每月循环利息收入高达12至13亿元。

金管会公布最新金检报告指出,去年金检时发现有5至6家银行,因系统错误而违规超收民众信用卡的循环利息,主要有3大缺失。首先,在刷卡分期的部分,发现若民众在缴款截止日前,若没有全额缴清当期的分期金时,银行计算循环利息的起息日,是从「入帐日」开始计算,而非「缴款截止日」。

另外,金管会发现,银行对信用卡户计收循环利息是采「无条件进位法」,而非四舍五入;甚至民众在「跨年度新增消费款」没有全额缴清,金管会查到,有银行计算循环息时,也是从「入帐日」起算;换句话说,等于从前一年度起算循环利息。

金管会指出,这些银行违规超收民众信用卡的循环利息,主要是因为发卡机构没有建立信用卡计息的第三方验证机制。

金管会表示,各发卡机构对信用卡客户每月所收取违约金及循环信用利息,应要建立由非信用卡部门负责办理的定期验证机制,且银行必须请会计师查核,证明系统计息机制的合理、合法及公平性。

金管会强调,将要求各发卡机构更改资讯系统,并退还多收的利息;同时给予各违规银行半年系统调整期,要求最早要追溯到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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