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逾期繳納罰處書月底寄出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108年汽燃費逾催繳繳納期限的車輛,目前已產生逾期罰鍰,截至本月18日止,高雄區監理所轄管車輛含屏東監理站及恆春分站、臺東監理站、澎湖監理站等共47,977輛,因逾期繳納108年汽燃費產生逾期罰鍰,已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罰鍰,處分書已於27日寄出。

高雄區監理所呼籲,108年汽燃費業經7月開徵、9月補繳、11月催繳,該所已多次通知,為減少民眾因工作繁忙忘了繳納汽燃費而受處罰,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是一勞永逸之繳費方式,可於監理服務網或各監理所網站下載申請書,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向車籍管理所站申請,或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完成後,會在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從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就毋須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