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往生別忘了繼承過戶

【記者黃山高高雄報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3條規定: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1年內辦理異動登記者,公路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表示:常有耳聞車主家屬在車主往生悲傷之際,除忙於辦理後事外,對其遺產如車輛的處理,因不熟稔相關法令、申辦程序,未能及時辦理車輛繼承,導致車牌遭註銷,進而心生埋怨。

楊站長說,旗山監理站設計「如何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說帖,一次完整告知鄉親辦理程序,可免於往返奔波。特別是旗山監理站服務區域對象為大高雄偏鄉邊陲地帶之鄉親,其年齡層多以中高齡族群為主,對法規注意程度不及都會區民眾,常因不黯法規,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為提昇監理服務品質,已協請本站轄內之各戶政事務所(含戶政辦公室),請於車主家屬赴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證明時,同時併送「如何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說帖,供家屬瞭解、更便捷辦理過戶。

楊站長表示,本站提供的「如何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說帖。現已發函置放於旗山、美濃等戶政事務所(含其管轄辦公室)、高雄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等處,供鄉親索取,敬請鄉親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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