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滿78歲第2輪定期換駕照

【記者黃山高高雄報導】為維護高齡駕駛人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6年開始實施「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換照對象為31年7月1日以後出生屆齡滿75歲長者,或是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有交通違規者。詳細內容,可上高雄市區監理所網站(網址https://khcmv.thb.gov.tw/)高齡駕駛人專區查詢。

旗山監理站表示,目前轄區符合高齡換照的長者總計3,277人,尚有約2成5即820人未換發,對於逾期未換的長輩會按月再次寄通知單。換照資格須經體檢及認知功能檢測合格,換發3年有效期限之駕駛執照。

另外106年7月1日以後,首次已換駕照的長者,如已屆滿78歲仍有駕車需求者,亦須再次體檢及認知功能檢測合格才能換照,而原持有之駕照可繼續延用,免收取規費,請收到的長者依通知單上的說明辦理換照或繳回。

旗山監理站提醒,持逾期駕照駕車受舉發者,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處新臺幣18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舉發後如於3個月內依規定換發或繳回駕照者,則免予處罰。駕駛人隨著年齡增長,身體機能逐漸退化,為了行車安全,希望長輩們慢慢改變使用交通工具的習慣,不再開(騎)車,自動繳回駕照。

圖說 交通部實施「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須經體檢及認知功能檢測合格換發3年有效期限駕駛執照。 (黃山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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