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青年创业优惠贷款 8/1上路

为落实蔡总统「投资青年四大政策」,行政院规划600亿青年创业优惠贷款,由经济部、文化部及农委会合作办理,协助新创、微创、文创及农创业者取得营运资金,其中新创、微创优惠贷款8月1日开办。

经济部修正「青年创业及启动金贷款要点」,贷款对象为依法办理公司、商业、有限合伙登记或立案未满五年之事业,且负责人需年满20至45岁,并于三年内受过政府认可之单位开办创业辅导相关课程至少二十小时或取得二学分证明;贷款额度开办费用最高200万元、周转性支出最高400万元、资本性支出最高1,200万元;本项贷款利率以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0.575%,机动计息(目前为1.42%);保证条件为准备金及开办费用最低9成、最高9.5成,周转性及资本性支出最低8成、最高9成。

另对于本项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融资案,将以从优、从简、从速三大原则,提供融资优惠措施包括:前五年利息全额补贴、信保基金提供最高10成融资保证、简化申贷程序,以表格申请取代计画书,于资料完备后7日内完成审查、由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担任专责银行,提供单一窗口咨询,并由专人做申请服务,各公民金融机构将陆续加入办理,实施期程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企业如有融资协处需求,可电洽经济部中小企业处马上办服务中心(0800-056-476)可提供咨询服务。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