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调会初步认定中国大陆铝箔造成国内产业损害

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贸调会)于本(109)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93次委员会议,会中就「中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特定铝箔课征反倾销税暨临时课征反倾销税案」产业损害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审议,并决议自中国大陆进口之特定铝箔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贸调会指出,在涉案进口量方面,涉案货物进口量自104年之1,454公吨逐年显著倍增至108年的4,750公吨,增加率高达226.7%,109年前2季为2,979公吨,较108年同期增加34.8%。涉案货物于我国之市场占有率由104年之不到3成大幅增加至109年前2季达9成以上。相对之下,国产品内销量无法增加,国产品之市场占有率由104年约5成持续下降,甚至108年不到1%,109年前2季内销量为零,国产品已被大量之涉案货物逐出国内市场。

在涉案进口对国产品价格之影响方面,涉案货物之进口价格始终低于国产品内销价。国产品与涉案货物间之价差自104年的每公吨6千多元,逐年扩大至107年的每公吨1万多元;至108年略为缩小,但此时国产品内销量不到10公吨,已完全无法与涉案货物进行不公平的低价竞争;至109年前2季已无内销而无可比较之内销价格。

在涉案进口对国内产业之影响方面,涉案货物逐年持续大量低价进入我国市场,以致即便在国内需求增加时,国产品内销量亦无法增加,反被涉案货物持续以低价压制至完全失去国内市场。国产品除始终无法反映成本以致内销营业利益严重亏损外,甚至最后须停止内销以避免更进一步亏损;工资及雇用员工数亦均下降,几乎所有国内产业生产及获利指标均处于极为不利的状态。
贸调会指出,依我国反倾销案调查程序,本案产业损害初步认定对国内产业有实质损害,将由经济部移请财政部续行倾销事实之调查,于经济部通知送达之翌日起70日内作成有无倾销之初步认定,并决定是否临时课征反倾销税。如经财政部最后认定倾销成立,再交由贸调会进行产业损害最后调查。

贸调会另表示本案利害关系人如欲了解产业损害初步调查结果,可于本年10月28日起至该会网站(网址:www.moeaitc.gov.tw)「案件调查」项下「调查报告」下载该案件调查报告(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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