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燃料費至月底逾期罰款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尚未繳納的車主請注意,燃料費補繳期限至本月31日止,逾期會被罰款,籲請車主留意。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提醒未收到補繳通知書之車主,可利用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來來等四大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繳費管道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前述超商臨櫃繳費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另外監理站臨櫃亦提供刷卡服務。

楊財惠站長表示,歡迎車主踴躍申辦電子繳費單通知或金融帳戶約定轉帳扣款服務,便利又減碳,繳費不再忘,請多加利用。

圖說 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尚未繳納的車主請注意,燃料費補繳期限至本月31日止,逾期罰款。 (黃上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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