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建議修法 讓在台移工更安心

目前國內行蹤不明在台外籍移工未查獲者(俗稱逃逸外勞),截至109年8月底已累計有4萬6,980人(約佔移工總數6.5%),印尼籍2萬2,305人、越南籍2萬1,516人、菲律賓籍2,379人、泰國籍779人、其他國籍1人;再依照職業別統計佔比來看的話,製作業為數最多佔61.15%、其次為社福(看護工)36.22%。而當合法引進外籍移工成為行蹤不明者,其身分轉為非法時,將極有可能進入「勞動力黑市」,因而導致影響國內社會治安(犯下公共危險罪及毒品罪等人數最多),以及衛生醫療或傳染疾病防疫等問題。

 

立法院衛生及環境委員會進行勞動部預算審查中,立委廖婉汝質詢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時指出,希望仿效勞保提撥制一樣,提撥一定金額,並給予牌告存款利息,放在銀行內讓移工心裡有「數」、安心看得到,直到合約期滿回國時,就得以把存款帶回家去。

 

廖婉汝表示,外籍移工發生行蹤不明,最主要誘惑來源是「錢多、事少」,除此之外,根據整理歸納分析,促使毀約逃跑原因包括:「移工本身計畫逃跑—來台落地上工然後逃跑」、「僱主凌虐移工—不堪受虐而致逃跑」以及「移工受到外界誘惑—產生逃跑想法」等背景因素。

 

廖婉汝認為,勞動部應追本溯源,針對行蹤不明外籍移工之背景因素對症下藥,針對「目的與金援」兩項誘因進行掌握叵析。「目的」方面:亟需僱主及仲介公司對於移工的了解,才能知道逃跑目的為何?「金援」部份則包含:僱主借錢給移工需關心與留意(據了解通常逃跑前向僱主借錢後逃逸比率幾乎100%?);規劃稅金保證金,移工薪資部分定存銀行以做為繳稅之使用;規劃銀行保留金,保留移工匯款回國以外之部分比例薪資,不全額匯出而保留部分以規劃為急用意外準備金。

 

廖婉汝積極建議,可仿同勞保提撥制一樣,每月固定在銀行中存一筆錢,舉例假設每月提撥5仟元,一年累計下來則有6萬元,再加計給予牌告存款利息,算是不無小補的安心保障,也可防範不良僱主與仲介的惡意苛扣等行為。廖婉汝最後指出,由於建議方向事涉修法層面,希望勞動部能積極研議方案可行性,除了要讓外籍移工能工作安心、健康快樂、無後顧之憂之外,更期待能有效防範並降低移工不惜違約而進入勞動力黑市等狀況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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