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內政部認不妥 租客簽遷離承諾

根據統計推估,買不起房而需租屋的北漂族或年輕族群約達285萬人,如何確保這麼多承租人的租屋權益至關重要。有民眾表示,房東應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之要求,向民眾出具一張「願自行遷離」承諾書,載明「如貴行實行抵押權處分押品時,該租賃關係或其續定之契約即無條件終止,承租人願自行遷出,並願拋棄有關承租人得主張之一切權利,無異議,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承諾書為證」。

 

立委林楚茵在立法院進行質詢表示,究竟銀行或房東可否要求房客簽定「願自行遷離」承諾書?內政部答詢表示,銀行此舉「相當不妥」。將聯繫金管會研議相關措施,以保障租客權益,並承諾兩個月內提交報告。

 

對於「願自行遷離」承諾書,林楚茵委員質疑,此條款恐陷房客進退兩難,因簽字等同放棄繼續承租、面臨隨時搬遷的風險,不簽又怕遭房東惡意刁難、變相漲房租逼迫搬遷?民眾該如何自保救濟?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認為,銀行如此要求相當不妥,銀行不該要求簽定該等文件,將聯繫金管會研議相關措施,以保障租客權益。

 

林楚茵接著詢問,依據國發會龔明鑫主委日前回覆,內政部將在年底提出報告,就房市指標的發布時間與週期提出說明。林楚茵強調,如果連事前的發布報告都要等到年底,指標報告勢必更晚才能發布,這樣是否不符合民眾的期待與施政的需求?林楚茵更追問,房市指標具體會從什麼向度進行分析,讓政府部門做為參考依據?

 

花敬群回應,指標是針對市場健康狀況做診斷,以便掌握更細緻的房市行為,細項橫跨金融面及市場交易面,如資金流入房市情況、資金寬鬆度、市場供需、價格交易量、供給有無過剩、價格交易量波動幅度、波動健不健康、房價負擔能力、多戶房所有權人買賣狀況等等,預計年底可提供相關數據資料,但數據解讀還需與專家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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