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偷渡案判刑7个月至3年不等 2未成年不起诉

据中央社报导,中国大陆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今天就12港人偷渡案宣判,分别被判入狱7个月至3年不等,但不包括2名未成年者。

报导指出,10人中,邓棨然和乔映瑜组织偷越边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狱3年及罚金人民币2万元,后者被判入狱2年及罚金1.5万元。其余8人偷越边境罪成,同时被判入狱7个月,包括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

8月23日凌晨,12名港人从香港搭船拟偷渡前往台湾,途中被深圳海警局人员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案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嫌犯,他们是黄临福和廖子文,盐田人民检察院稍早时公布,两人承认偷越边境罪,但检察院不作起诉;两人会被移交香港处理。

香港电台报导,盐田人民检察院早上公布,对自愿认罪、认罚的两名未成年人,经过依法审查,不公开听证,以偷渡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据报导,深圳方面今早会把两人移送香港警方,他们是黄临福和廖子文,都是学生。

12名港人潜逃前都曾在港涉及「反送中」运动案件。黄临福和廖子文两人都曾参与「反送中」运动,涉嫌纵火被捕。8月随同其他10人从香港搭船拟偷渡前往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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