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私校退場亂 高虹安籲條例速審

教育部上個月底證實台灣觀光學院已申請核准停招,近期又傳學校將申請停辦,民眾黨立委高虹安邀請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黃子誠理事、教育部技職司柯今蔚專門委員、以及臺灣觀光學院學生自救會等人舉辦「私校退場亂象多 師生權益誰來保?莫讓台灣觀光學院淪高教轉型犧牲品」記者會。

 

台灣觀光學院在去年12月申請自110學年度全面停招,110年1月校方還表示「停招不停辦」、「只要學生願意留下,就會協助他們完成學業,在台觀畢業」、「目前校務基金還有新台幣三千萬元,用於還清教育部欠款,結清教職員薪資綽綽有餘」。而後不久卻又以財務狀況及營運能力為由,於2月9日董事會議決議停辦。從當初承諾只停招不停辦,到決議停辦,前後也僅是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導致師生們都措手不及。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黃子誠理事則表示,「在少子化下帶來的私校退場問題,衍伸出來跟金錢勾結的複雜亂象越來越超越我們的想像,而教育部依然慢半拍。」教育部技職司柯今蔚專門委員對此回應,「若學校真的停辦,會協助學生安置到鄰近的學校,若鄰近學校沒有相關科系的話,也會開設專班。」、但也坦承「就現況來說,學校已經沒辦法提供好的教學品質了。」

 

高虹安指出,民眾黨團也已提出相對應版本之退場條例,包括:一、針對教育部版本可以「當年停招及停辦」規定,我們更周延了此條規定,規定學校於停止招生前所招收之學生全數畢業後或離校之學年度結束時才能停辦。二、明定註冊率預警標準,加強力度將預警邊緣學校(註冊率65%上下)及早納入專案輔導程序。三、對於財務惡化的指標,民眾黨團將其明確為「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預測未來二學年度內」以避免模糊空間。四、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合格教師比例要求由教育部版的50%提升到80%,不對教學品質放水。五、為了加強預警的強度與外界的瞭解程度,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半年一次執行前項查核。」及「經列為預警學校一年後未改善者,主管機關須對外公告之。」等修訂內容方向。

 

高虹安委員表示,希望私校退場條例能在這個會期完成審議,以因應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並呼籲教育部就台灣觀光學院一案,除保障個案學校師生權益外,也應針對退場制度再做檢討,勿使高教悲歌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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