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現行體制學生遭霸凌求助無門

嘉義某國中發生「硼砂霸凌」事件,引起各界關心。立委林宜瑾在教育部質詢時提出,霸凌事件頻傳是體制的缺失,教育部應從根本著手,避免學童一再受害。

 

林宜瑾表示,當前教育部對防治霸凌的政策,容易讓學生求助無門。例如,教育部要求學生遭遇霸凌時向老師通報,但卻沒有在校內配置專職的輔導人員、也沒有讓老師們全面進修學習反霸凌的知識。此外,教育部亦鼓勵學生向縣市政府通報,但「以台南市教育局為例,整個教育局負責處理反霸凌事件的職員,只有1個人!」

 

林宜瑾拿出教育部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十四條與第十七條皆寫道「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者,除學校已知悉有霸凌情事者外,得不予受理。」等於是強制要求學生具名檢舉。這對檢舉人來說是極大的阻礙,容易使霸凌事件一再被忽視。

 

林宜瑾引用兒福聯盟的問卷調查數據指出,有超過六分之一(17.1%)的學生曾有被霸凌的經驗。但當年度的全國霸凌通報案件數,卻只有526案,且正式成案的只有169案。林宜瑾說,學童對校方和家長處理方式的不信任,導致孩子遭受霸凌時不敢求助。而背後的原因,正是因為「學校體制根本沒有人力與資源」來處理霸凌問題。

 

林宜瑾擔憂,教育部目前的霸凌防治政策,還停留在「倡議」階段,甚至常可見到校園內的「反霸凌宣導活動」是以娛樂、社團表演的形式進行。林宜瑾認為,霸凌防治必須教導學生法治觀念,例如常見的言語霸凌,若是在刑法上,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學生的法治觀念必須從小教起。林宜瑾也提醒教育部,必須完善學生的求救機制,「現在網路匿名表單那麼發達,學校可以善加利用,提供被害學生與旁觀者一個匿名檢舉的機會」,並且補足輔導人員的人力、並給教師充裕的知識與時間協助處理霸凌事件,才能在學校體制內建立完善的防護網,避免學童再受害。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才剛修正頒布不久,確實有一些可能的問題。教育部考量學校與學生間的緊密關係,認為學生的霸凌事件還是該以「學校本位」來處理,因此教育部也頒布《學生輔導法》,給學校更多的輔導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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