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危险房屋 高市府协助搬迁安置 今日公告限期拆除 原址再生将兴建公园

高雄城中城大火发生后,高市府紧急启动救灾、紧急安置及社会救助,同时针对城中城大楼经火害后立即委托本市三大公会进行结构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建筑结构安全严重不足,基于公共安全,建议予以拆除。市长陈其迈于本月11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城中城大楼依法公告强制拆除后,大楼原址将兴建公园,成为盐埕旧城区新生的起点。

工务局表示,建筑法第81条规定,主管建筑机关对倾颓或朽坏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筑物,应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并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强制拆除之。第82条规定,因地震、水灾、风灾、火灾或其他重大事变,致建筑物发生危险不及通知其所有人或占有人予以拆除时,得由该管主管建筑机关迳予强制拆除。该局依高雄市土木技师、结构技师及建筑师等三大公会联合鉴定结果及建筑法规定必须公告强制拆除,以维护周遭公共安全。

工务局又表示,基于公共安全及考量原住户搬迁时间,该局于本(17)日至城中城大楼张贴公告限期住户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搬迁,12月17日该局将进行强制拆除作业,拆除后原址将兴建邻里公园。同时,城中城大楼原址周边相邻建筑物,市府都发局亦将专案全额由市府负担进行建筑物墙面整维更新,以展现盐埕风貌再生。

高市府表示,都发局在灾后第一时间即透过「社会住宅包租代管」计画,提供200余户物件,协助城中城住户入住更安全平价的居住环境,目前已有35户接洽租屋,11户签约入住。而社会局自本月5日、9日、12日及16日已完成4梯次、42户受灾户搬家,除了协助受灾户搬家、安置,一对一的社工服务也都持续进行,同时也协助申请租屋依亲补助,陪同受灾户找寻租屋处或依亲,全力协助城中城住民安顿家户,尽速恢复稳定正常的生活。

经高市府地政局调查,城中城大楼有388位所有权人,对于高市府所提跨区区段征收方案,该局已于11月15日寄发意愿调查问卷,并告知拜访日期,已于11月16日起陆续逐户拜访,以了解各所有权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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