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樓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 啟動鹽埕與前金都市計畫變更

高雄城中城大樓未來處置作為,市長陳其邁前於11月1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考量城中城的產權相當複雜,為兼顧公益性與城中城居民權利,提出在高雄首創的「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將城中城街廓與七賢國中舊址東側約1.2公頃土地,辦理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保障原住戶及所有權人之居住權及財產權。配合「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都發局依火災事故遭受損壞,啟動鹽埕與前金都市計畫區之迅行變更程序,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書、圖自110年12月6日起公告公開展覽至111年1月5日止。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城中城大樓因經建築、土木、結構技師三大公會鑑定為危樓,市府工務局依據建築法第81、82條之規定,已張貼公告必須依建築法強制拆除。基於憲法第155條,人民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精神,以及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因火災遭受損壞時」規定,地方政府得辦理都市計畫迅行變更。因此同步啟動「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前金、新興、苓雅地區)產業專用區細部計畫案」及「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鹽埕地區)細部計畫第四種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案」兩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案。

都發局長吳文彥指出,市府為保障城中城相關權益人的居住權及財產權,提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經地政局意願調查結果,已取得逾8成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辦理跨區區段徵收。在前金區七賢國中舊址的變更細部計畫草案,將東側約1.2公頃土地做為跨區區段徵收抵價地,及提供社會住宅公益設施。其中區段徵收抵價地區位,劃設為第2種產業專用區,容積率為630%,與城中城原址第四種商業區之容積率相同,土地使用可以做海洋觀光相關產業、商業及住宅。

吳文彥同時指出,跨區區段徵收範圍臨市中一路、賢中街一側,規劃為社會住宅基地,土地使用劃為第1種產業專用區,容積率維持490%,土地使用一樣可以做海洋觀光相關產業、商業及住宅。在此特別感謝內政部次長兼任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支持,國家住都中心將出資約計30億元,興建600戶社會住宅以及1500坪社福設施與1000坪青年共創空間,優先供給城中城無房屋所有權的居民租住以及在地青年與企業創業辦公使用。

而在鹽埕地區的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依據鹽埕區公園用地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檢討,尚缺1.76公頃,故將城中城大樓現址變更為公園用地,以充實鹽埕老舊社區的公共設施與開放空間,期能為發展密集的舊城區,注入綠意與新風貌,促進都市新活力。

都發局表示,細部計畫書、圖自110年12月6日起公告公開展覽至111年1月5日,並分別110年12月23日上午10:00於前金區公所4樓會議室及110年12月23日下午2:30於鹽埕區公所11樓會議室召開說明會。公展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建議或意見,均可書面提出,提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相關都市計畫書、圖紙本,可在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金區公所及鹽埕區公所閱覽,電子檔可於都發局網站查詢(網址 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20100.jsp?PK01=KDA050000&PK02=KDA020101.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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