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罷免案跟立委補選 30日零時起民調封關

據中央社報導,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台北市中正萬華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將於明年1月9日投票。中選會今天提醒,自12月30日零時起至1月9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報導、引述相關民調。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與林昶佐罷免案將於明年1月9日投票。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自30日零時起至111年1月9日投票時間截止前,政黨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此次罷免案及補選候選人或補選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中選會說,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競選活動期間的每日上午7時前或下午10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及罷免等宣傳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者,不在此限。

中選會也提醒,政黨及任何人也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規定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投開票當日,中選會表示,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含監控行為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同時,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也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的行為。

刑法第142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另外,第 147條則規範,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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