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条例因应居住证修法 民进党版草案选后提出

因应大陆发放台人居住证,陆委会正研拟两岸条例相关修法。据了解,民进党版草案预计九合一选举后提出。关于限制公民权部分,拟不限制投票权,但限制参选及担任机敏公职等。
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本月初在立法院答询时曾表示,目前正研拟修法,让领取居住证者有申报必要,且不能参选、担任立委或县市长。
据中者掌握的草案进度,政府版草案维持上述方针,若申领者不放弃居住证,则无法参选或担任机敏公职。草案预计九合一选举后正式提出。
修法草案除了计划建立申报机制外,还将加入提供申领者急难救助的服务机制。至于时代力量立院党团及部分民团要求,对申领大陆的台湾居民居住证者除籍,政府版草案仍维持「没有立即除籍的问题」。
此外,陆方未来若推出台胞证、居住证与大陆身分证「3证合一」的措施,提供领用者大陆户籍或护照,则将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一规定,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由户政机关废止在台户籍登记。
对于上述说法,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表示,政府仍在积极征询专家学者,以及台商、台干、台生、台师等标的团体意见,会经过严整考量,取得平衡点与最大公约数,再推出草案。相关修法内容仍要循正式管道,经立院审议。
他并表示,为了让民众能了解申领居住证的相关风险,陆委会近日已在官网设置「因应中国大陆居住证专区」,罗列懒人包、Q&A、政府及立法相关说明,以及相关新闻连结等内容,供民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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