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峰山:台商赴陸投資 首先適用台胞投保法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7日說,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投資首先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細則,若無規定者可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法律、法規。
安峰山並說,未來中國大陸還會「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
有媒體問到,在「外商投資法」通過後,未來港澳台投資的相關法律是否會作出相關調整。安峰山在回答時,作上述表示。
安峰山說,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投資首先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若此法及實施細則沒有規定者,可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另外,一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一些「實際做法」,也可繼續沿用。
他表示,依法保護台灣民眾的投資權益,是中國大陸一貫的立場和主張,且一直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為廣大台灣同胞赴中國大陸的投資興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未來還會「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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