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服務 台胞台企新舉措

福建省公安廳近日出台服務台胞台企新舉措,在台灣駕駛證換領大陸駕駛證以及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證等方面採取便利措施,縮短辦證時限。

台灣駕駛證換領大陸駕駛證方面,市、縣兩級公安交管部門積極通過開闢綠色通道受理,做到現場預約、隨到隨考,考試合格當場核發大陸駕駛證;將考試業務權限全部下放至縣級車管所。

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方面,同一縣(市、區)內受理點可通城受理台灣居民居住證申領業務;台灣居民居住證制證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辦理台胞證方面,台胞因奔喪、治療重症、探望危重病人、處理境外突發事件、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及入學報到時間臨近、已定妥行程但臨行前出入境證件遺失損毀等緊急事由急需出境的,經核實台灣居民身份後,即時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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