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居民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提高每人每月增至103元

近日,河南省人社廳聯合財政廳印發《關於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決定2019年繼續提高河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元,提高後,河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98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03元。

此次提高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對象範圍是目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其中,2019年1月1日以後符合領取待遇的,從開始享受待遇的當月起提高標準。

此項政策,預計財政每年投入9億多元,將惠及全省1512.8萬名老年城鄉居民。河南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社部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提高站位,抓緊做好資金測算、待遇發放工作, 要求在2月份發放到位,力爭春節前開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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