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印良品商標之爭 日方敗訴

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中國網路購物平台天貓的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的實體門店發布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及合理開支12.6萬餘元。

目前日本無印良品已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掛出聲明,部分產品的名稱也從無印良品MUJI更改為MUJI。

對於無印良品的此次敗訴,法律業界人士認為,日本無印良品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前,沒能提前佈局註冊商標,導致中國的無印良品商標在部分商品類別中被他人搶先註冊。而這類國際商標訴訟,此前也有一些案例,如王致和在德國遭遇搶注等。

事實上,目前有一定商標意識的中國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之前都預先合理進行商標佈局,應盡可能在和企業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有關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註冊商標,有的甚至是全品類註冊,從而預先防止其他企業的搶注。部分企業在進軍海外市場前幾年就會考察相關市場的近似商標情況,以防搶注發生。

許多中國網友在微博發表評論,有北京網友表示,「從法律層面講判決沒毛病,可我這個北京長大的,從未見過這個北京無印良品有什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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