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划狩猎区 台湾猕猴和山羌仍不能随意猎捕

包含台湾猕猴在内的8种保育类动物,9日起从保育类名单除名;不过,因目前各县市并未划设狩猎区,如果随意猎捕,仍会受到行政处罚。
台湾猕猴、眼镜蛇、白鼻心、山羌、龟壳花、大田鹬、雨伞节、短肢攀蜥共8种动物,9日起从保育类降为一般类。
过去台东农民饱受台湾猕猴困扰,台东县议会多次呼吁政府将台湾猕猴从保育名单除名,让农民能以猎捕方式吓阻猕猴进入农田破坏。
另外,原住民因传统习惯涉刑事案件最多的是因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又以抓山羌占7成以上。根据律师陈采邑统计,从民国93年1月至民国105年6月,原住民因猎捕野生动物被判有罪的355人,其中猎捕到山羌的259人,占了有罪人数72%。
去年6月26日农委会将台湾猕猴和山羌等8种动物从保育类除名,明天正式上路。
不过,台东县政府提醒民众,虽然野生动物从保育名单除名,只是从刑法变成行政法,仍然不能随意猎捕。
台东县政府农业处畜产保育科长饶和奇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7条,「非基于学术研究或教育目的,猎捕一般类之哺乳类、鸟类、爬虫类、两栖类野生动物,应在地方主管机关所划定之区域内为之,并应先向地方主管机关、受托机关或团体申请核发许可证」。违反此法者处6万到30万元罚锾。
饶和奇表示,目前不仅台东县,其他县市均未划设狩猎专区,因此不能肆意猎捕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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