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汽車燃料費辦理補繳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自用汽、機車車輛於每年7月份辦理汽燃費徵收。今年汽燃費已逾開徵繳費期限,但仍有部分車主尚未繳納,高雄區監理所為避免車主受到罰鍰,於9月下旬寄發補繳通知書,繳費期限至108年10月31日止,請車主按時繳納以免受罰!?

車主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後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臨櫃繳費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另外全國各區監理所、站也提供臨櫃刷卡服務。

為推廣大家一起來響應環保,所長梁郭國呼籲車主踴躍申辦金融帳戶約定轉帳或電子繳費單通知方式,讓您每年汽燃費的繳費作業更加便捷及環保,請車主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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