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寶特瓶大廠偷排廢氣 遭重罰並追繳空污費

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工業區一家寶特瓶大廠違法排放未經處理之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並未開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卻扣抵空氣污染防制費。

台中地檢署表示,105年間起成立「臺中地區檢警環林查緝國土犯罪聯合小組」之平台,統合各單位之情資,積極查緝破獲國土及環保犯罪案件,運作著有成效。本案經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與臺中市環保局運用高科技儀器及使用空氣監測物聯網系統,經長期蒐證監控環保局表示,查緝工廠排放汙染,掌握台中工業區內一家寶特瓶大廠涉嫌繞流排放廢氣。

經核算工廠所詐得的不法利益共計7729萬8948元。除重罰外,台中環保局也依空氣污染防製法第75條規定追繳5年內空氣污染防制費1億2586
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呼籲,維護空氣品質為企業核心責任,公司應遵守環保法規,確實完成污染防制工作、切勿為減省產程中所產生廢棄物之處理成本,而將之轉嫁予全民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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