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一年5次违规 废水「硼」超标24倍 中市府将重罚

中火又违规!台中市政府环保局今年上半年4次查获中火废水超标,9月竟发现中火「再度违规」,污染物「硼」超标24倍之多。环保局长吴志超今(7)日公布检测数值,他强调,中火一年5次违规已属重大违规,待中火依法提出陈述意见后,市府将于10月底做出处分,「不排除重罚最高2,000万元,或者勒令停工。」

环保局与新闻局今日联合召开记者会,并在现场播放今年9月19日环保局前往中火废水排放口的稽查影片,从影片中清楚看到,中火将废水从排放口大量并持续地灌往大肚溪,环保局稽查人员采样检测,测出「硼」超出标准值多达24倍之多。

此外,环保局长吴志超也提出检测报告,细数中火历次违规情形,今年1月9日查获硝酸盐氮68.9毫克/公升、3月6日查获硝酸盐氮91.6毫克/公升,3月21日查获硝酸盐氮105毫克/公升,皆超出标准的50毫克/公升;4月10日也查获悬浮固体72毫克/公升,超出标准的30毫克/公升2倍以上。目前市府累计已开罚2562万2000元,创国营事业史上开罚最高纪录。

此次环保局9月19日再针对中火5到8号机组放流水随机采样送验,竟又发现「硼」浓度高达121毫克/公升,远超出标准的5毫克/公升24倍之多,已达到水污染防治法所定义的严重违规,情节重大。

「破坏环境是铁的事实!」新闻局长黄国玮批评台电,9月19日稽查发现超标,已是一年中的第5次,已属重大违规,尤其废水排放至大肚溪,破坏生态环境是铁铮铮的事实,要求中火负起责来,尽速改善。

吴局长也强调,过去全国环保单位针对电厂着重在空污防制,市长卢秀燕上任后,强力要求锁定中火等前30大固定污染源强力稽查,这次环保局跨科室针对空污、水污、废弃物全方位深度稽查,在同仁仔细比对台电文献报告,才赫然发现原废水「硼」恐高达500毫克/公升,查缉发现确实违规超标,未来将全面针对电厂各项污染物常态性稽查。

卫生局长曾梓展指出,根据国家环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动物实验食入大量的硼,会影响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妇怀孕时暴露到硼,也可能生产体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长迟缓的幼儿,中火将放流水排放至大肚溪出海口,严重破坏环境,「市民怎能不生气!」。

针对台电回应「硼」明年才需申报,届时才需符合放流水标准的说法,吴局长也当场驳斥,根据行政院环保署106年12月25日发布施行的放流水标准,发电厂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发布施行日起,就应符合5毫克/公升的标准值,台电的说法明显有误,「超标就是超标!」

吴局长强调,环保局今年1至9月针对中火三处排放口随机检测水质15次,就查获5次不符标准,已属重大违规。对此,环保局已于10月5日行文台电依法提出陈述意见,10月21日前,台电须作出陈述,若陈述未具正当理由,市府将依违规情节处分,最高重罚2,000万元,或者勒令停工,预计10月底将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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