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抵用券延长使用至明年1月底

据中央社报导,经济部配合国旅补助发放夜市券,行政院发言人Kolas今天说,因业者与民众纷纷反映希望延长,行政院长苏贞昌召开跨部会协调会,在不增加预算的前提下,延长使用期限到明年1月底。

之前经济部配合政府扩大秋冬国旅第二波奖励,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参加交通部观光局优惠活动的旅宿业者,经济部加码发给每房夜市抵用券200元,自9月16日起实施。

据报导,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表示,经济部已发出585万张夜市券,原定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底,但由于广受民众及摊商欢迎,加上众多业者与消费者要求,因此将使用期限延长到明年1月底,也就是农历春节连假结束后,此政策并未加印夜市券,也未额外增加新预算,仅延长时限方便民众使用。

Kolas也指出,夜市券政策上路后,截至12月2日为止,光使用夜市券消费金额就将近新台币1亿元,若另外加上民众搭配夜市券额外消费的金额,民众在全国夜市消费金额已达数亿元。这是集便利民众、刺激消费、带动旅游、发展观光于一身的热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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