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车辆不要随意弃置

【记者黄上容高雄报导】许多民众不知当车辆不再使用时该如何处理?汽、机车一旦确定不再使用,记得到就近监理机关办理报废登记,车体部份应交由合法废机动车辆回收商办理回收,以避免车辆随意弃置或占用道路情况发生。
高雄区监理所表示,只要持车牌(汽车2面、机车1面)、行照及车主身份证至近监理所站,牌照税、燃料费缴纳至办理报废前一天即可完成报废手续;而报废车体,可拨打资源回收专线:0800-085-717(您帮我清一清) 交由环保机关核可回收商处理,并索取拖吊回收证明,才是最有保障的方式。
另外,高雄区监理所提醒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之1规定,若将废弃车辆随意弃置路旁,易造成环境污染及衍生治安问题,届时还要给付额外的拖吊及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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