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客在台脱团到案24人可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

近日,152名越南籍旅客在台集体脱团。“移民署”1日称,已到案24人,脱团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呼吁民众不要协助藏匿脱团者,否则,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大型越南旅行团共153人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3日抵达高雄,之后,152名越南籍旅客脱团,其中1人未失联,3人自行离台,148人失联。“移民署”及警察机关正查缉脱团者。

“移民署”2019年1月1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呼吁脱团的越南籍旅客主动投案,还希望脱团者的亲友能告知线索信息,并协助其投案。

“移民署”官员陈建成指出,本次脱团旅客已到案24人(查获15人,自行到案9人)。“移民署”已制作中文、越南语宣传品,通过网络广为发送,请亲友鼓励脱团者自行到案。自行到案者除可考虑从宽处理外,经调查后也可提前返回越南。

陈建成说,这次脱团者因集体预谋非法行为,已涉及违反台湾相关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新台币9万元以下。

他表示,由于脱团者已涉及刑事案件,若民众协助藏匿,恐构成犯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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