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挨打反被污衊 李婉鈺被訴妨礙公務

民進黨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017年11月28日深夜至已婚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密集按門鈴、拍打鐵門,鄰居報警後,李婉鈺竟扇警員和鄰居巴掌、搶記錄設備,還嗆警察“你囂張什麼”。李婉鈺被台北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強制未遂罪”起訴,求刑11月。事後警察王重羲不滿李婉鈺在案發後屢次向媒體指責警察毆打她、吃她豆腐,另案控告李婉鈺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2日)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李婉鈺。

  台北地院去年開庭時,李婉鈺承認涉犯“妨害公務罪”,但對“強制未遂罪”則不認罪。她當庭向警察王重羲道歉說:“對不起,是我不對,那天我不該出手”,並稱為自己的出手行為、造成警方的困擾、浪費社會資源而道歉。

  法官問王重羲的意見,王重羲說不明白李婉鈺究竟是哪裡不舒服,他們執勤時全程都有錄像,也依標準程序執行公務,絕無毆打李婉鈺或吃豆腐,何況起因是李婉鈺先亂按門鈴擾鄰,民眾報警,警方才到場。王重羲說,“如果她有和解意願,隨時歡迎”。

  檢方調查後,認為李婉鈺罪嫌不足,今日或將不起訴李婉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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