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靈雲功德會清寒優秀獎學金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高雄市靈雲功德會鼓勵經濟弱勢家庭學生認真向學,辦理108年度「高雄市靈雲功德會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期間自本月25日起至4月8日(以郵戳為憑),該會已函文高市府社會局、旗美地區各區公所及國中以上學校,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

高雄市靈雲功德會為照顧偏遠地區學子,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該會資助下完成學業,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辦理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獎助對象:設籍或就讀於大旗美地區,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之家境清寒或突發變故學生。

申請資格條件:(一)家境清寒:區公所或村里長證明清寒者。(二)成績優良:1.大專(學)院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2.高中﹙職﹚學業成績平均82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3.國中學業成績平均87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一)大專(學)院校十名,每名發放獎學金新台幣三千元及獎狀乙紙。(二)高中﹙職﹚十名,每名發放獎學金新台幣二千元及獎狀乙紙。(三)國中二十名,每名發放獎學金新台幣一千元及獎狀乙紙。以上得獎辦法採申請獎學金總平均之分數依高低依序排列至額滿為止。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一)填具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向本會索取或網站自行下載﹚。(二)前學期成績證明單一份(請加蓋學校印信證明)。(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己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四)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五)有關機關出具之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六)如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全及成績不合標準者均不予審核。(七)送審之書表不論合格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上列證明文件於截止申請日一個月內彙查合格後,送該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複查通過後,於108年5月12日週日上午,至該會靈雲寺浴佛法會公開頒發,請親自領取。該會住址:843-45 高雄市美濃區德興里永華街60號(靈雲寺內)聯絡電話:07-6822015。e-mail: linyun843@gmail.com 網站:http://www.ly-foundation.org.tw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高雄市靈雲功德會/189058660792。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