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鑑界與之前地界差距離譜至極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林務局申請鑑界結果與之前私有地地主多年前鑑界結果差異極大,旗尾段67-1地號北邊地界往北北東偏移570公分,南邊往東北偏移562公分,嚴重影響地主權益,地主為保障權益,強調必定申請異議複丈,因差距離譜至極,不排除向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單位陳情,以保障不受侵害的切身問題。

旗尾段67-1地號北邊排洪道於99年凡那比颱風時被山上沖積土石堵死潰堤,水保局於100年重新建築排洪道,地政所前往測量釐定界址,水保局工程顧問公司說明依測量地形規劃整治當地排水系統,林務局官員會勘時強調該處屬於林班地不準施作,致使水保局變更設計,將該處約廿公尺築溝經費轉移至67-1地號前鋪設被工程車輾壞的前庭土地,有當時工程施工紀錄為憑證。

旗尾段67-1地號建築用地是地主於民國72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購,當時國有財產局官員表示,申購範圍須以原有建物為丈量基準,原空白地面之土地不予申購,是故地主一直保留原有建物牆壁不敢拆除,以留供日後或許地界有爭議時為憑證。8日測量與67-1地號原測界址一處竟差565公分,另一處差356公分,因雨延期於30日鑑界時,北邊地界往北北東偏移570公分,差距極為離譜!

屏東林區管理處針對地主7/15陳述書函覆指稱,旗山事業區第44林班內部分租地坐落高雄市旗山區旗尾段三小段2497地號,因該筆地號東側沿線非屬林務局經管土地,為釐清界址以辦理後續換約,故特向地政單位申請鑑界。而對於林班放租地圖號250、251內有數座墳墓的疑問,林管處函稱查無墳墓;陳述人說明該地號為詢問附近居民所得,並實際到現場拍攝圖片提供林管處查詢實際地號,並請林管處確認該處數座墳墓是否位於林班地?

44林班內包括義民巷7號徐姓地主因不滿土地鑑界2次偏移離譜,也已向市政府申請於8/2重測;徐姓地主也表示,義民廟後方土地測量三次仍遭質疑,申請市政府重測才與原測地界相符,附近地主普遍質疑是否地層變動而造成諸多問題?籲請公部門重視私人產權問題!

圖說 林務局申請鑑界結果與之前鑑界結果差異極大,旗尾段67-1地號北邊地界往北北東偏移570公分,差距離譜至極!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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