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课长亲自查验鉴界差距问题

【记者黄上容高雄报导】林务局申请鉴界结果与地主72年向国有财产局申购时所划设界址差异极大,旗山地政事务所测量课长郑丁元负责尽职,除了调阅该所72年国有财产局放领时旗尾段67-1地号地籍资料,并比对空照图,对于地主质疑表示认同,至现场拍摄该笔土地72年申购当时测量的原有房舍墙壁等资料留存备查。

旗尾段67-1地号建筑用地是地主于民国72年向国有财产局申购,当时国有财产局官员表示,申购范围须以原有建物为丈量基准,是故地主一直保留原有建物墙壁不敢拆除,以留供日后或许地界有争议时为凭证。

屏东林区管理处旗山事业区第44林班内部分租地坐落高雄市旗山区旗尾段三小段2497地号,因该笔地号东侧沿线非属林务局经管土地,为厘清界址以办理后续换约,故特向地政单位申请鉴界。测量结果与67-1地号原测界址一处竟差565公分,另一处差356公分,北边地界更是往北北东偏移570公分,差距极为离谱!

旗山地政所测量课长郑丁元次日率测量员到现场查验,对于地主质疑表示认同,他说曾调阅该所72年国有财产局放领旗尾段67-1地号时地籍测量资料,确定国有财产局放领时依照原有地上建物为基准测量,且经比对空照图,确实如地主所见之空照图,与当时放领时所测地界相符,但地政单位测量是以现有地籍图实测,郑课长因而拍摄放领时原地上建物墙壁存证。

高雄市新闻传播职业工会旗山分会设置于旗尾段67-1地号上建物,会长赞扬测量课长郑丁元认真负责态度,但对于如此巨大差距不予认同,政府公部门不能前后不一两套标准,否则公信力何在?更不能于72年放领时所测地界与现在不同,而损害百姓权益!

图说 林务局申请鉴界结果,旗尾段67-1地号与地主72年向国有财产局申购时所划设界址差距极为离谱! (黄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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