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重申依法维护君鸿员工权益

【记者卢山高雄报导】君鸿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5日无预警歇业并资遣员工,但至今仍积欠员工资遣费及预告工资,对此,遭解雇劳工近百余人,于8月9日上午齐聚凤山行政中心向市府陈情要求协助,诉求君鸿酒店应尽快给付所积欠资遣费及预告工资。陈情过程中自救会洪姓会长也数度表达,感谢市政府在整个过程中的关心与协助,现场由劳工局主任秘书皮忠谋亲自接受陈情书,并表示君鸿酒店无预警歇业资遣员工,依法负有给付资遣费及预告工资之义务,劳工局除于过程中数次派员入场访视,提供劳工相关法令咨询与就业服务,亦将持续督促君鸿酒店善尽雇主责任。
劳工局长王秋冬表示,君鸿酒店因歇业解散而资遣劳工,依劳基法相关规定,应于终止劳动契约三十日内发给资遣费或成就退休条件员工之退休金;纵然君鸿酒店将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声请法院列入拍卖金额分配之范围,但此依然为君鸿酒店依法应负有于期限给付之义务,此乃君鸿酒店无可回避之责任,劳工局在此呼吁君鸿酒店应依法确实负起责任,保障劳工权益,君鸿酒店未依期给付预告期间工资,将依违反劳动基准法第16条,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未依期给付资遣费,将依违反劳动基准法第17条,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劳工局刻正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条进行办理,后续将依法裁处并持续督促其善尽雇主责任,以保障员工权益。
另外,对于君鸿酒店无预警大量资遣员工行为,劳工局已依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相关规定,完成行政调查,核认该公司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4条规定,并依该法规定处最高新台币五十万元罚锾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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