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食品安全专案小组进行中元节普渡祭祀用食品查验 4 件蔬果农药残留不符规定

【高雄讯】中元节是台湾民间重要的民俗节日,各类祭祀供品陆续上 市,为保障民众食的安全,高雄市政府卫生局会同市府消保官 至辖内卖场、超市、传统市场、餐饮业、烘焙业者、水果行等 场所,抽验中元节应节及祭祀食品,共计抽验 98 件,其中 4 件蔬果检出农药残留不符规定,不合格率 4.08%(详如附件 1),违规同批产品均已责令下架并依法查办。

 

此次卫生局抽验中元节应节及祭祀食品含蔬果 37 件、烘焙制 品(红龟粿、红圆等)17 件、休闲即食食品(糖果、饼干、水果干 等)15 件、素食制品 14 件、肉类加工制品(贡丸、香肠)6 件、豆制品 5 件、水产加工制品(鱼丸、鱼蛋)4 件,共计抽 验 98 件,其中 84 件依检体类别分别检验农药残留、防腐剂、 杀菌剂、甜味剂、漂白剂、保色剂等项,另 14 件素食制品检 验动物性成份及植物五辛成份,检验结果计有 4 件蔬果农药残 留与规定不符,卫生局已饬请贩售业者下架同批产品,其中 2 件黄秋葵及 1 件百香果已移请辖管卫生局依法处办,1 件百香 果尚待厘清来源供应商,俟调查结果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办。

 

本次「黄秋葵」与「百香果」经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不符「农 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15 条第 1 项第 5 款及同法第 44 条第 1 项第 2 款规定,可处新台币 6 万 元以上 2 亿元以下罚锾。对于不合格产品,依同法第 52 条第 1 项第 1 款,应予没入销毁。另食品业者若未保存产品原材料、 半成品及成品之来源相关文件者,可依同法第 9 条第 1 项及 48 条第 3 款规定命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 3 万 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呼吁消费者为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的风险,建议消费者 应尽量选购当季蔬果或挑选有溯源标章的农产品,食用蔬果前 应使用流动的水冲洗后再分切,以减少残留农药摄取量;另提 醒民众购买中元节应节及祭祀食品时,尽量选购卫生可靠和信 誉良好厂商制售食品,并注意产品包装标示资讯(如:品名、内容 物、食品添加物名称、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及制造厂商等),拒 买来路不明食品,避免挑选色泽过于鲜艳、有刺鼻味、非自然 原味之产品,并视需求适量购买,妥善保存并尽早食用完毕, 以确保产品新鲜及食用安全,让中元佳节吃的安全又卫生。

 

以 上 稽 查 结 果 , 可 迳 上 高 雄 市 政 府 卫 生 局 网 站 (http://khd.kcg.gov.tw/)食品卫生专区查询。若有任何食品卫 生问题,欢迎迳洽卫生局食品卫生科(洽询专线 7134000 转食 品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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