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等单位会勘查核界址问题

【记者黄上容高雄报导】旗山区旗尾段67-1号界址前后不一致,严重损害地主和民众权益问题,高雄市新闻传播职业工会旗山分会长向旗山地政事务所陈情,该所函文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屏东林区管理处等单位4日会勘,厘清界址疑义。

旗山地政事务所主任沈洸洋负责尽职,对该项陈情案极为重视,昨亲率测量课员至现场会勘,屏东林管处旗山工作站44林班管理员刘心慧和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官员会勘结果,旗山地政所测量课员指称,因72年测量仪器没有现在卫星定位仪准确,可能会有偏移情形,如果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和相邻的林班地主管官署没有异议,他们会重新测量定界。

林务局之前申请鉴界时,旗尾段67-1地号原测界址一处竟差向北北东偏移565公分,另一处差356公分,北边地界往北北东偏移570公分,差距极为离谱!因该处建筑用地,是地主于民国72年向国有财产局申购,国有财产局官员明确表示,申购范围必须以原有建物为丈量基准,地主偕同旗山地政事务所鉴界人员于国有财产局官员在场督导下鉴定申购范围界址,地主并一直保留原有建物墙壁不敢拆除,以留供日后或许地界有争议时为凭证。

该申购案经丈量、评审、公告等法定程序完备后,旗山地政事务所于民国72年11月15日登录为旗山镇旗尾段0067-0001地号丙种建筑用地,面积579.00平方公尺。地主于民国78年改建房屋,并保留原有砖瓦房屋图像及墙壁留存至今备查,昨日三个单位于现场勘查放领前留存的四周围建物墙壁。会勘后,林务局官员没有异议,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官员表示,因电脑上看不到72年放领时资料,他要回去翻查当时放领的档案资料后再处理。

图说 旗山地政事务所与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屏东林管处等单位官员会勘旗尾段67-1号老建筑,厘清界址疑义。 (黄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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