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學生交安及新法上路宣導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旗山分局內門分駐副所長蔡憲邦、警員鄭鋒峻至內門國小關懷學生交通安全及新法上路宣導,自10月1日起騎乘電動自行車也要戴安全帽,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比照機車一樣被開紅單,為讓學生知悉且維護交通安全,也為了自身安全,請切勿帶而不戴,因為流汗總比流血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修正增加部分罰責,其中一條將被視為慢車的電動自行車,修正為電動自行車修法新制,屆時,警察便可依據新修正罰則開罰,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可處500元,電動自行車騎士300元罰鍰,電動自行車主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且行駛於道路時,最高時速以25公里為限,違者處900元到1800元罰鍰,為使轄內學校學生都能知悉此修正新制,特利用參與學校活動前往關懷宣導新法上路須注意事項。

旗山警察分局洪分局長表示,電動自行車修法新制,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裝電動自行車,將是警察日後交通取締的重點工作之一,同時也將持續在旗山分局官網及FB粉絲頁上PO上電動自行車交通新制懶人包,亦將深入校園及各個社區並配合地方活動進行宣導,並呼籲勿存僥倖,以免受罰傷了荷包,維護交通的任務警方責無旁貸,惟因應新法之施行,除於平日落實交通疏導並針對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外,更需建立正確之觀念,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圖說 警至內門國小關懷學生交通安全及新法上路宣導,自10月1日起騎乘電動自行車也要戴安全帽。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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