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性別歧視頻傳 高市勞工局籲自重避免受罰

【記者盧山高雄報導】近日媒體頻傳職場多元性別歧視案例,一旦被調查認定屬實,最高將罰150萬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王秋冬局長特別呼籲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職場環境,以免受罰。
王局長舉個案表示,年初高雄某餐廳錄取一名女性服務生,經過幾天相處,赫然發現「她」其實是「他」,店長隨即面談,認為勞工沒有據實以告真實性別,是不誠實的行為,末了還規勸「同性戀未來很辛苦,你要想清楚…….」最後該勞工不堪精神壓力黯然離職。
另一例則是公司錄取中性化打扮的女性勞工,隨即發現她其實已經出櫃,是女同性戀者中的T,公司認為T會影響工作表現,直接將該勞工解僱。以往也曾發生某公司男老闆與男員工似有交往情形,曾於通訊軟體親密互動,事後兩人交惡,憤而申訴性騷。
諸多申訴雖常因證據不足或認定困難而難以成案,但局長王秋冬強調,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受僱人不得以性別或性傾向而予以差別待遇。如雇主以性別來決定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條件,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可處30至150萬元罰鍰。
另外,雇主有義務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如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可罰10至50萬元罰鍰,並應公布姓名等,罰則不輕。
勞工局為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亦不定期就常發生職場性騷擾及女性勞動力密集之行業,透過主動查核事業單位,輔導改善相關性騷擾防治措施。
另外,有關北市府擬訂定“ 外送員自治條例”,將增加業者保障外送員權益相關必要措施,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同為地方主管機關,認為此事屬全國性事務範疇,宜由中央統一訂定全國外送員權益保障規範,避免產生一國多制的混亂情形,以有效且普遍性保障外送員權益。
如有職場性騷擾法令相關問題,可撥打勞工局諮詢專線:07-812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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