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長照專責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為提供市民單一窗口及整合式的長期照顧服務,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10911日成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整合原分工於社、衛政長照2.0業務,於衛生局內設置長期照顧中心專責統籌本市長照業務規劃、預算補助、資源布建、充實人力、教育訓練、服務單位品質管考等,整合於衛生局後持續精進提升行政效益,建立符合市民期待與需求之連續性、整合性的長期照顧體系,讓市民獲得妥適照顧,達到安心在地老化的目標。

今天由陳雄文副市長及社會局黃淵源局長、衛生局林立人局長共同出席記者會,現場也邀請各醫事相關公會、民間團體協會、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單位、B單位、C級巷弄長照站)等服務單位代表共襄盛舉。陳雄文副市長表示高雄市截至10811月老人人口高達436,361(15.74%)推估失能人口數高達94,293人,老化比率比全國平均值15.21%高,老化人口衍生的照顧問題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衛福部實施長照2.0政策後,在1079月整合長照社、衛政體系成立長期照顧司,高雄市政府廣納不同業界及民意意見,從失能者、照顧者的需求角度出發,整合負責長照業務的2個局處(衛生局、社會局),整合後長照經費高達30億多,衛生局與社會局凝聚共識及勇於承擔,並經由市府團隊人事處、主計處、法制局、財政局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歷經近一年整體性規劃及多次整合業務會議,完成組織編制及綜整長照業務預算編列、業務交接等工作,在各界期待下於10911日成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設置有1名中心主任、2名技正及5個股(照顧管理股、綜合服務股、機構管理股、人力發展股及服務資源股),業務包含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BC)、長期照顧給付與支付、偏鄉及資源不足區長期照顧服務、長照法人申請、居家及住宿、社區式機構布建與管理、失智症照護、長照智慧科技、長照出院準備服務、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計畫、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規劃及推動、身障鑑定、長照人力培訓與教育訓練、醫療及長照輔具購買租借、外籍看護工申審業務相關事項等。長期照顧中心辦公室未來將設置於本市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大樓,待完工後分別進駐13樓,1樓為綜合服務台,提供民眾長照諮詢及申請窗口、辦理外籍看護工申審服務及長照諮詢話務中心,3樓為長照業務行政辦公室。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成立後,將持續透過長照資源整合,發展公、私立部門合作機制,活絡及培力民間團體組織投入長照服務,健全本市長期照顧體系運作模式及永續發展長照資源,成為全國社衛政整合之典範,讓高雄市成為符合市民需求,安心老化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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